光化學反應器是化學、材料、環境等領域開展光催化、光降解等實驗的核心設備,其核心工作原理是利用紫外光源激發反應體系發生光化學反應。在運行過程中,紫外輻射泄漏與臭氧生成是兩大主要安全隱患,若防護不當或管理不善,會對操作人員健康、實驗環境及設備本身造成嚴重危害。為規范光化學反應器的安全操作,防范安全事故發生,結合設備運行特性與實驗安全要求,制定本規范,重點明確紫外防護與臭氧管理要點。
本規范適用于各類紫外光源型光化學反應器(含間歇式、連續式)的日常操作、維護與應急處置,核心目標是實現“紫外零泄漏、臭氧可控排”,保障操作人員人身安全、實驗環境達標與設備穩定運行,所有操作人員需經專項培訓、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
一、紫外防護安全操作規范
紫外輻射(尤其是短波紫外)具有強氧化性,長期或直接照射會損傷人體皮膚與眼睛,導致皮膚灼傷、角膜炎等傷害,同時可能加速設備部件老化,需從“設備檢查、操作防護、環境管控”三方面做好防護。
設備運行前,需全面檢查紫外防護裝置完整性:確認反應器石英窗、密封門密封良好,無破損、松動或縫隙,避免紫外光泄漏;檢查防護外殼、遮光板是否完好,紫外光源連接線是否牢固,破損部件需立即更換,嚴禁帶故障運行。同時,檢查紫外強度監測儀(若有),確保其正常工作,可實時監測環境紫外強度。
操作人員需做好個人防護,全程佩戴專用防護裝備:穿戴防紫外防護服、防紫外手套,避免皮膚直接暴露;佩戴專業紫外防護眼鏡,嚴禁裸眼觀察紫外光源或反應器內部,若需觀察反應進程,需通過設備自帶的遮光觀察窗,且觀察時間不宜過長。嚴禁在設備運行時打開密封門、拆卸防護裝置,若需暫停操作、添加試劑或檢修,需先關閉紫外光源,等待光源冷卻(至少10分鐘)后再進行操作。
操作環境需做好管控,反應器需放置在通風、避光的專用實驗區域,遠離人員密集處,區域內張貼“紫外輻射危險”警示標識,嚴禁無關人員進入。實驗結束后,關閉紫外光源,等待30分鐘后再進入操作區域整理,避免殘留紫外輻射造成傷害;定期清潔防護裝置,去除表面污漬,確保防護效果。

二、臭氧管理安全操作規范
光化學反應器運行時,紫外光照射空氣或氧氣會生成臭氧,臭氧具有強刺激性與毒性,空氣中臭氧濃度超過0.1mg/m³時,會刺激呼吸道、眼睛,長期接觸會損害呼吸系統,需嚴格做好生成控制與排放管理。
臭氧生成控制方面,根據實驗需求合理調節反應條件,盡量減少臭氧生成量:如需通入氧氣,可適當控制氧氣流速,避免過量氧氣與紫外光接觸;實驗體系中可加入適量抗氧化劑(若不影響反應),抑制臭氧副生成;定期清潔紫外光源,去除表面積塵,避免光源強度異常升高導致臭氧過量生成。
臭氧排放需符合環保與安全標準,反應器需連接專用臭氧處理裝置(如活性炭吸附裝置、臭氧分解器),確保臭氧經處理后達標排放,嚴禁直接排放至室內環境。操作區域需保持良好通風,開啟專用通風櫥或排風系統,實時監測室內臭氧濃度,配備臭氧檢測儀,當濃度超標時,立即停止設備運行,加大通風力度,直至濃度達標。
實驗結束后,需繼續開啟排風系統與臭氧處理裝置,運行30分鐘以上,確保室內殘留臭氧排出;定期維護臭氧處理裝置,更換吸附材料、檢查分解器效率,避免處理裝置失效導致臭氧泄漏。若發生臭氧泄漏,操作人員需佩戴防毒面具,立即關閉設備,開啟全部排風設備,撤離至安全區域,待濃度達標后再排查泄漏原因。
三、通用安全要求與應急處置
通用安全要求:操作人員需熟悉設備操作規程與應急處置方法,嚴禁違規操作;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,檢查紫外光源、防護裝置、臭氧處理裝置的運行狀態,做好維護記錄;實驗區域配備應急藥品(如燙傷膏、眼部沖洗液),便于及時處理意外傷害。
應急處置:若發生紫外輻射灼傷,立即用冷水沖洗灼傷部位15-20分鐘,涂抹燙傷膏,嚴重時及時就醫;若眼睛接觸紫外輻射,立即用大量生理鹽水沖洗眼睛,避免揉搓,及時就醫。若發生臭氧中毒,立即將中毒人員轉移至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道通暢,必要時給予吸氧,嚴重時及時就醫;若發生設備故障導致紫外泄漏或臭氧大量排放,立即關閉設備,切斷電源,啟動應急通風,排查故障并妥善處理。
綜上,紫外防護與臭氧管理是光化學反應器安全操作的核心,操作人員需嚴格遵循本規范,落實各項防護與管理措施,規范操作流程、加強設備維護、強化應急處置,從源頭防范安全隱患,確保實驗工作安全、有序、高效開展。